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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砸伤右脚两千医药费谁出?

文章来源:

宁波长途搬家公司

  发布时间:2015-04-15 09:04:49  浏览次数: 

受雇搬家,却不慎被木柜砸伤右脚,雇主拒绝支付任何医药费,昨天,来烟打工的陈先生困惑地问,受雇搬家发生意外,雇主应否承担医药费?

事发

陈先生说,他和几位工友都是从河南来烟打工的,平时在上夼西路找些零工做。26日上午,一位孙姓男雇主让他和3个工友到其家中帮助搬运家具,每人每天支付60元工时费。任务很简单,从塔山把家具装车运送到三站新住所。中午,陈先生不慎手一滑,整个大木柜径直砸到他的右脚上。事后,陈先生在工友的陪同下到烟台山医院检查,诊断出脚部骨骼有明显裂痕,治疗就花了2000多元钱,而雇主只给支付了100元工时费。陈先生想知道雇主该不该承担医药费?

看法

曲学松律师:陈先生是雇主花钱找来帮助搬家做工的,很显然,陈先生与请他做事的雇主孙先生之间形成的是一种雇佣合同关系,按照法律规定,被雇佣人员在从事雇佣事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的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因此陈先生因伤所造成的医疗费应由雇请他的雇主孙先生来承担。